有關媒體報導台北花卉公司於106年未執行計畫卻以不實憑證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申請核銷「106年建構整合性花卉產業供應鏈計畫」補助計畫案。產業發展局當時於接獲檢舉後即指示市場處會同政風室及會計師清查公司計畫,並請股權代表持續於董事會監督,要求公司檢討改善,106年時相關人員並已接受懲處。 台北花卉公司詹前常駐監察人於106年時以存證信函向時任該公司蔡董事長及鄭總經理檢舉本案疑涉核銷不實,指稱該公司使用無關前揭計畫之情人節活動及中秋節活動支出憑證,核銷請領補助款,並副知市場處。產業發展局基於批發市場地方主管機關立場,於106年11月3日知悉後,即於11月7日要求市場處會同政風室與委託之會計師事務所,至台北花卉公司要求提供農糧署計畫之相關核銷資料,查核帳務並向當事人進行訪談,絕無所謂私了情事,後續並於12月8日就該公司近2年向中央及地方政府所申請之相關補助案進行全面整理清查。 產業發展局除要求台北花卉公司針對計畫單據審核內部作業疏失向該公司監察人會議專案報告外,就公司人員疏失部分應於董事會提案檢討。經台北花卉公司106年12月7日第10屆第16次董事會決議,懲處鄭前總經理記小過2支、業務部經理及副理申誡1次,並修訂「台北花卉產銷股份有限公司補助計畫作業管理要點」,確實執行內部管控以避免違失事項。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