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媒體報導《台灣蘋果日報》宣布將在本月18日紙本停刊並裁員一事,北市勞動局指出,依最近員工勞保投保資料,蘋果日報公司人數為757人,截至今年至5月14日為止,資遣總人數46人(2月1人、3月25人、4月13人、5月7人;事由皆為《勞基法》第11條第4款「業務變更無適當工作安排」),如大量解僱需60日內151人或單月80人,並未達大解標準,勞動局截至14日尚未收受公司申請大量解僱通報。 勞動局指出,據聯繫台灣蘋果日報工會,工會認為公司未依大解法通報,對於資遣費,工會會再跟公司積極爭取更優的條件,目前正與資方協商資遣條件中;另外截至目前,勞動局尚無收到《台灣蘋果日報》員工的勞資爭議申訴,但仍會密切注意並持續聯繫、關心,若有員工申訴,勞動局便會啟動相關行政流程。 勞動局補充說明,目前雖尚無收到《台灣蘋果日報》提出的大量解僱計畫書,但根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因蘋果日報公司達500人以上,若要資遣的人數超過總員工5分之1(即151人)或單月資遣人數達80人,則必須在60日前通報勞動局,並需公告揭示;且公司在提出大量解僱計畫書的10日內要進行勞資協商,否則均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可開罰10至50萬元。 圖說: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強調,根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公司達500人以上,若要資遣的人數超過總員工5分之1或單月資遣人數達80人,則必須在60日前通報勞動局,並需公告揭示,否則可開罰10至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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