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環保稽查大隊 發稿日期:110年5月27日 聯 絡 人:顏伶珍大隊長 聯絡電話:(02)2592-3600分機201、0928-689-363 臺北市環保局今(27)日指出,日前該局接獲新北市通報大坑溪遭不明白色泥水污染,雙北稽查人員立即抵達現場並循線追蹤排放源,查獲該廢(污)水是來自「新第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的舊莊街1段145巷新建工程工地,業者私接管線將未妥善處理之泥水直接排入溪中,嚴重影響溪水環境,該局將依水污染防治法開罰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現場則已要求業者立即停止排放改善。 環保局說明,為強化區域合作,共同解決跨區環境污染問題,臺北市及新北市環保局建立「雙北共同稽查污染聯繫平台」,加速資訊聯繫與交流。該局25日近中午接獲新北市於平台通報,民眾反映大坑溪遭排放白色泥水污染,該局稽查人員立即會同新北人員前往民眾陳情地點展開追查,循線於案址周邊查獲位於舊莊街1段145巷旁,一處由新第營造工程公司承攬之新建工程工地,正將工地內蓄積之泥水,利用管線排入雨水溝,且水色與污染大坑溪水色相符,加上雨水側溝亦是流向大坑溪,判定為該工程產生大量泥漿水隨雨水側溝污染大坑溪。 環保局指出,經查該工地施工區域因昨日雨勢較大致工區內積水,工地內雖有設置沉砂池,惟工人私自接管將積存廢水排放至雨水側溝,泥漿水未經由防治設備處理而直接排入大坑溪,由於新第營造工程公司污染事證明確,除現場已要求業者立即改善、停止排放廢水外,亦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逕予告發,處新臺幣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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