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社會救助科 發稿日期:110年07月15日 聯絡人:陳肯玉科長 聯絡電話:1999轉6959 有關各界關心北市COVID-19防疫民間捐款支用進度,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回應,欲支用民間捐款,市府都會依程序提報民間捐款委員會,透過外部委員及府內主計單位審查後,照程序進行撥款、支用及核銷,最後各單位還需提交成果向捐款委員會委員報告,以嚴謹審慎的方式去支用每一筆捐款。不過,此次為「COVID-19疫情防疫及照顧服務」捐款用途,採專款專用的方式,各單位通常依照自己防疫與物資整備情況進行提報支用捐款項目,有些項目是採事前防疫超前佈署,有些項目的在疫情期間,尚在持續執行中,需等執行一個階段才會陸續核銷。 針對社會局的部分,很大部分的項目支用是「COVID-19疫情死亡慰問關懷金」,目前針對死亡家屬已陸續聯繫發放,另外針對弱勢關懷及安置費用的防疫項目,此類則採超前防疫佈署,若無確診或隔離個案,就不會支用款項,另外,防疫第一線工作人員或物資發放都還處於執行階段,款項已部分撥款支用。 社會局強調,民間捐款任何一筆支用款項,都必須師出有名,未支用的款項也會全數退回委員會,每一筆項目的運用都必提交報告向委員會說明,支用民捐捐款進行防疫及弱勢服務,疫情期間,均是長期且階段性的連續性服務,都需部署好捲土重來的準備,盼大家齊心抗疫,也感謝各界嚴謹檢視每一筆民捐愛心捐款的支用與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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