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某確診個案為執業醫師,由於個案疫調刻意隱瞞相關足跡及接觸者,未能詳實提供資訊,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調閱其電信足跡重啟調查後,顯示確診個案曾至賣場、健身場館,除重新匡列新增接觸者外,後續影響賣場、健身場所等營業場所停業消毒相關防疫作為,衛生局核其行為涉及規避及妨礙疫調作業情節,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16萬元。 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專案疫情調查,某攤商僅提報2名接觸者,後續詳細調查發現該攤商於第一時間未提供完整其所屬員工名單供衛生局匡列接觸者,有規避及妨礙疫調作業情節,涉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第2項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6萬元。 疫情調查為法定傳染病防治所必須,衛生局會保護確診個案隱私,然為了疫情防治所需,仍需確診個案提供詳實資料,若因規避、妨礙疫調,延宕接觸者匡列時效而造成防疫風險,北市衛生局絕不允許!北市衛生局配合中央持續做好疫情調查及防疫措施,讓市民安心。呼籲民眾接受疫調時應誠實以告,避免影響防疫安全。如違反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嚴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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