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共享經濟產業興起,尤其是餐飲服務業,雖然在疫情期間受到嚴重的衝擊,但危機就是轉機,因此北市府率先推出「共享廚房」營運注意事項,讓產業有轉型的契機,同時為健全產業之發展,北市府以市民居住安全、環境衛生為最優先前提的考量下,讓業者得以依循辦理、維持商業秩序,共創多贏局面。 「共享廚房」係透過經營者出租場地及廚房設備,或外加提供運營管理、品牌建立、數據分析等一系列配套服務,提供小資本額的餐飲新創業者,於創業初期能以較低廉的租金減低開業成本並有營運服務的支持、消費者可以用點餐外送的形式隨時吃到美食,極大化地提高了餐飲業者銷售服務的廣度與深度;共享廚房將傳統餐飲業由單打獨鬥經營型態,轉變為共享經濟模式,惟同時產生對周遭住戶有居住環境公安疑慮,市府會以最嚴格的現行法規規範,以及最重要的是透過社區參與取得共識。 因共享廚房為創新產業仍在逐步發展中,先前尚無明確規範,基於創新產業發展同時仍須兼顧公安等各重要層面,第一順位是最先將市民居住的品質和安全妥處,是以,本府積極責成各相關權管局處召開會議,並邀集各公協會、消基會及業者研商並收集意見,期間因在地居民多有反映,要求設置地點須取得當地住戶同意。爰本府基於產業發展及住戶權益保障,訂定全國首推之「臺北市『共享廚房』營運注意事項」,於設置條件納入社區參與規定,以最嚴格標準審查相關申請案件,維護周邊居民權利,同時輔導企業能於符合條件下合理發展,衡平土地使用對社區引起之衝擊,並使本市共享廚房業者得依循相關規範營業。 本市「共享廚房」營運注意事項包括:共享廚房之定義、營運設置地點、營業前除依法辦妥公司(商業)登記,其營業場所之建物、設施及使用亦應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建築、消防、衛生、環保及交通等相關法規規定事項,以確保公共安全、環境衛生及交通需求。基於輔導立場,允許設置於工業區、商業區非住商混合大樓,另設置於商業區的住商混合大樓需辦理社區參與,第三、四種住宅區需俟修正土管自治條例才可依其附條件內容允許設置,另設置前應提送臨時停車空間配套措施計畫送審。 本府呼籲共享廚房業者應依營運注意事項確實辦理,打造居民安全無慮的營業環境,同時使消費者享受新型態之消費服務,共享共贏! 附件1:臺北市「共享廚房」營運注意事項 附件2:共享廚房臨時停車空間配套措施 新聞聯絡人: 臺北市商業處股長 蔡琇靜02-27208889/1999轉6543 媒體聯絡人 張懷元02-27208889/1999轉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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