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食用涼麵衛生安全,針對連鎖超商、賣場、小吃店及涼麵販售商等進行涼麵食品抽驗,總計抽驗42件,其中7件經初、複抽結果仍不符衛生標準,不合格率16.67%(詳如抽驗名冊)。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此專案共計抽驗42件涼麵,檢驗衛生標準(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初抽結果有22件不符合規定,經通知業者限期改善,複抽結果仍有7件檢出大腸桿菌群不符規定。針對不符規定業者,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同法第48條第8款之規定,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國內夏季炎熱,民眾購買涼麵產品頻率增加,針對涼麵製、售業者製作過程有無落實衛生管理,可以衛生指標菌如大腸桿菌群來監測食品是否遭受污染,是找出業者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之一,如超過法規標準,不僅顯示產品衛生狀態不佳,其製作過程更隱藏潛在食安風險,業者應檢視環境、使用器具及從業人員衛生管理是否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規定,避免因「冷藏」、「溫度控管不佳」或「製備條件不佳」等因素,進而提供微生物繁殖的機會,發生製售產品超過法定之衛生標準。 臺北市衛生局提供衛生管理5重點,讓涼麵製、售業者可強化落實自主管理,製作安全美味的產品: 一、 環境要清潔:製售場所應維持整潔乾淨、有防塵及病媒防治措施。 二、 從業人員勤洗手:盛裝涼麵、製備醬料等作業前後,應澈底洗淨雙手。 三、 落實器具清潔及有效消毒:使用盛裝容器、刨絲器具,應隨時沖刷乾淨,並有效消毒。 四、 生熟食器具應分開使用:生、熟食所使用之刀具、砧板應分開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五、 落實溫度控管:麵條、配料或醬料等食材,應分開加蓋貯放,落實溫度控管,同時妥善控制販售量,應分段取用,避免大量半成品或成品放置於常溫下,導致細菌快速繁殖。 臺北市衛生局也提醒民眾,購買涼麵應選擇製售環境乾淨、整潔及商譽良好的店家,最好購買冷藏販售的涼麵,購買後應立即食用完畢,若不能立即食用,則應妥適存放於冷藏7℃以下,涼麵或醬料如有變質腐敗、變色等情形,應避免食用,以免損害自身健康。 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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