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稅捐處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及房屋稅籍正確,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加強老舊房屋稅籍清查,確認房屋是否仍存在,如已拆除,將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或查得資料註銷房屋稅籍並停止課徵房屋稅。 該處表示,依稅法規定,只要是附著於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都要課徵房屋稅。民眾持有的房屋如已拆除,請儘速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註銷稅籍,稽徵機關將停止課徵房屋稅。 該處特別提醒,曾發生民眾在房屋拆除後,未申報註銷房屋稅籍,於申請全國財產清單時,才發現已拆除的房屋仍列示在清單中,導致影響申辦各項福利補助。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及稅籍資料的正確性,該處將辦理房屋稅籍清查作業,如有必要會請納稅義務人協助說明,並將派員至現場勘查,清查人員都會配帶職員識別證,執行作業期間請民眾協助配合。 民眾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或欲進一步瞭解相關地方稅法令規定,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181、18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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