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業務聯絡:教育局特教科 林奎宇 科長 02-2720-8889分機6341 李琪惠 股長 02-2720-8889 分機 6343 新聞聯絡:教育局綜企科 卓育欣 研究員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0年8月26日】 【主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訂定藝術才能班防疫教學指引,讓藝才班師生安心學習】 【臺北報導】 全國抗疫有成,疫情警戒調降為二級警戒,面對即將來臨的開學,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前已發布「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因應藝術才能班課程特殊性,為確保藝才班親師生健康安全,北市教育局訂定「臺北市藝術才能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學指引」,提供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及戲劇班等藝才班課程教學遵循,未來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滾動修正防疫指引。相關內容摘述如下: 藝術才能班課程人數上限配合中央指引修正,以室內80人、室外300人為原則,並應落實分流練習機制。 學生上課時以全程配戴口罩為原則,練習時使用之設備、器材,應避免共用;如有輪替使用設備、器材之需要,輪替前應先徹底消毒。 音樂班 個別課:請學校注意學習場域通風,教師授課以口頭指導為原則,並保持適當距離;吹奏類無法配戴口罩進行之課程,授課教師須調整教學方式(如採視訊或線上個別指導),並調整課程目標、教學內容與評量方式,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團體課程(合奏、室內樂、分部課程及合唱):倘無法配戴口罩進行之課程,授課教師須調整課程目標、教學內容與評量方式,並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樂理、視唱、聽寫、音樂欣賞等課程原則開放,應配合相關防疫規定。 美術班、戲劇班及舞蹈班:教師授課以示範指導取代觸碰,師生間及學生間應避免身體接觸,亦不得從事接觸性之輔助伸展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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