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臺北市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110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特別預算111年度建設經費,業經臺北市政府於110年8月31日由柯市長主持之第2157次市政會議討論通過,將立即送請市議會審議。 前述總預算案等通過情形如下: (一)111年度總預算案部分 歲入計列1,719.97億元(較110年度增加73.65億元,增幅4.47%);其中稅課收入、補助及協助收入、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分別占歲入總額74.81%、6.97%、6.36%,為比重最高之前3項來源別項目。 歲出核列1,745.82億元(較110年度成長18.12億元,增幅1.05%);其中教育科學文化支出、社會福利支出、一般政務支出,分別占歲出總額36.43%、17.27%、16.69%,為比重最高之前3項政事別項目。 以上歲入歲出差短25.85億元(較110年度減少55.53億元),連同債務還本86.34億元,合共尚須融資調度112.19億元,全數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予以彌平(換言之,並未舉借債務)。 前述歲入增加73.65億元,主要係111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收入461.54億元,較上年度增加31.91億元;非營業特種基金繳庫收入58.84億元,較上年度增加17.04億元;對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獲配之股息紅利收入45.80億元,較上年度增加18.97億元所致;至歲出增加18.12億元,則主要係新增新冠肺炎疫苗及相關防治用品等經費28億元;新增補助臺北市產業發展基金5億元;辦理本市老人健保費補助30.81億元,較上年度增加7.85億元;補助地方教育發展基金(資本門)48.07億元,較上年度增加4.83億元;公共用地補償18億元,較上年度減少32.41億元等增減互抵所致。 (二)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及綜計表部分 臺北市特種基金共有31個,包括4個營業基金、11個作業基金、1個債務基金及15個特別收入基金。 總收入(包括營業收入、業務收入、基金來源等)計列3,279.79億元。 總支出(包括營業成本、營業費用、業務成本與費用、基金用途等)核列3,134.21億元。 盈(賸)餘145.58億元,較上年度增加12.77億元,主要係臺北市都市更新基金及臺北市容積代金基金賸餘增加所致。 另盈(賸)餘繳庫63.24億元,較上年度增加12.64億元,主要係臺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及臺北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賸餘繳庫增加所致;至增資(增撥基金)43.58億元,較上年度減少9.86億元,則主要係本府以現金及實物作價撥充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與臺北市住宅基金及臺北市文化設施發展基金減少所致。 (三)110年度總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部分 主要係為因應中央相關機關以其年度預算補助本府相關機關辦理各項專案計畫(即計畫型補助款)、行政院增撥特別統籌分配稅款予本府辦理相關指定計畫、本府相關機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辦理防治、紓困、振興及產業數位轉型業務需要等,爰依據預算法等相關規定,予以辦理。 以上歲入淨計追加62.64億元,歲出淨計追加83.27億元,歲入與歲出淨計追加數相抵後差短20.63億元,全數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予以彌平。 (四)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特別預算111年度建設經費部分 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特別預算111年度建設經費核列54.12億元,較110年度減少7.91億元。 信義線東延段特別預算111年度建設經費核列10.25億元,較110年度增加3.3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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