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分局於上周末執行擴大酒測勤務時,員警於路檢點攔停汽車,見該名駕駛全身散發酒氣,經實施酒測後,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41毫克,當場製單舉發、代保管車輛,並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另發現同車乘客為該車所有人,立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7項告發,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此外,當晚另移送酒駕公共危險罪2件及告發酒駕拒測1件。 隨著疫情逐漸趨緩,許多餐廳開放內用,民眾飲酒機會顯著提升,為防制酒駕情形發生,松山分局已針對聯外道路、橋梁及餐飲場所周邊等易發生酒駕路段、時段,規劃執行取締酒後駕車路檢勤務,積極攔檢取締酒駕違規行為,統計近一周已取締酒駕8件,警方強力執法打擊酒駕,絕不寬待。 松山分局提醒民眾餐敘飲酒除「指定駕駛」外,也可善用「計程車」、「酒後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等方式,切勿存有僥倖心理,為了珍愛的家人著想,也保障他人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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