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上經常出現個別勞工與雇主因僱傭關係,在主從上的不平等,許多勞工可能長久默默忍受著雇主的打壓與不當對待。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呼籲,各企業勞工可踴躍發起組織工會,為自己的權益發聲,企業勞工達30人以上便可依法組織企業工會,歡迎向北市勞動局洽詢。 陳信瑜表示,從近期工會所發起的罷工活動,可看到勞工兄弟姊妹為爭取自身工作權益,而透過集體行動,來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藉此開啟與資方協議的機會,讓企業不得不傾聽員工的聲音,進而增進彼此的溝通。 陳信瑜指出,籌組企業工會的好處,除透過工會集體協商的力量,還可與事業單位洽談調薪、陞遷、年終獎金等相關勞動條件保障,更包括《勞動基準法》上的工會同意權(雇主要求延長工時、女性夜間工作、變形工時或例假日調整等皆須要經過工會同意)、法定委員會之勞方代表推派(勞資會議、職工福利委員會、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等勞方委員)。 陳信瑜說明,企業勞工若能組織工會,將有助於增強員工間的凝聚力,透過工會行使勞動三權中團結權、爭議權、協商權等權利事項,選出勞方代表與雇主協商、進行勞動對話,並簽訂團體協約,規範勞資雙方權利義務,督促企業維持一定的勞動條件,以真正保護全體勞工的權益。 勞動局表示,110年度特訂定「輔導勞工籌組企業工會實施計畫」,針對有意願籌組企業工會的勞工,提供專業諮詢及所需工會知能,積極促成企業工會之成立。 陳信瑜呼籲,各企業勞工踴躍發起組織工會,為自己的權益發聲,企業勞工達30人以上便可依法組織企業工會,有關工會籌組的申請辦法及流程,歡迎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網站查詢(路徑:業務服務〉工會服務〉工會籌組),或來電勞動局勞資關係科洽詢(1999分機7007、7012、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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