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於日前獲報有槍砲、毒品的吳姓通緝犯,並於新竹市擁槍自重,甚有販賣槍枝予不特定下游之情事,本分局遂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蒐證,於110年9月27日持新竹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吳嫌位於新竹市香山區租屋處兼改造槍枝工廠埋伏,順利逮捕吳嫌到案,並於其住處、車輛等處起獲仿克拉克19改造手槍、仿土耳其914改造手槍等5把、霰彈槍1把、各式子彈21顆及砂輪機、電鑽等改造槍枝工具及安非他命1包,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 經本分局深入瞭解,吳嫌乃新竹市風飛沙幫派成員,因喜愛把玩槍枝,平日自行鑽研改造槍枝技術,槍枝主要零件透過網路向各方網友購買,並自行貫通槍管、改造槍枝,甚自己上網學習國外3D列印手槍技術,因吳嫌自知通緝身分敏感,為避人耳目,故平日躲藏租屋處,本次乃經專案小組長時間積極蒐證埋伏,方能一舉破獲此改造工廠。 自109年6月12日起修正生效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內容中修正「槍砲」定義,增加「制式或非制式」文字,另「模擬槍」定義,刪除「打擊底火」要件,修正為「類似真槍之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從源頭控管,防制改造,並將原先無處罰規範、位於灰色地帶的「操作槍」納入「模擬槍」之規範中,並分別加重了「改造槍」刑度與「模擬槍」罰鍰,故現無論制式、非制式槍枝,刑度均一致。 內湖分局呼籲,非法槍彈為暴力犯罪之亂源,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本分局為防止持槍犯案,有效打擊不法,秉持「向上溯源、向下刨根」之策略,持續擴大查緝不法槍枝流向,避免繼續危害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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