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業務聯絡人:教育局終身科 蔡曉青科長27208889轉6430 教育局終身科 楊家瑋股長27208889轉6423 新聞聯絡人:教育局綜企科 卓育欣研究員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0年10月1日】 【主題:回應有關報載臺北市社區大學強化防疫措施一案】 【臺北報導】 有關本日(10月1日)媒體報導:「臺北市要求社大學員皆須施打疫苗或自費定期快篩才能上課」,並與大學、高中校園防疫措施類比一事,教育局特此澄清,有鑑於9月上旬新冠肺炎之Delta變種病毒疫情入侵雙北,為保障學生及社大學員之健康,經徵詢社團法人臺北市社區大學永續發展聯合會意見並研議相關配套措施後,始提出加強防疫規範,並無歧視終身學習者之情事,特予澄清。 9月上旬除新北市出現Delta變種病毒確診案例,臺北市部分學校師生亦遭預防性匡列隔離及停課,且臺北市社區大學皆為使用校園場地,實有因應Delta變動病毒疫情並強化防疫措施之必要,以保障社區大學及校園內全體教職員生之健康。 教育部前於110年8月9日發布「社區大學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亦說明,各地方政府得以中央各部會發布之指引為原則,視地方防疫需求予以調整、訂定相關防疫規範,爰臺北市教育局訂定「臺北市社區大學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自110年9月22日起社區大學開辦實體課程,除須共同遵守「教室面積扣除固定設備除以2.25m2計算容留人數」、「以線上教學為原則或採用線上、實體多元教學模式」、「無法佩戴口罩之實體課應暫緩或更動課程內容」、「人員管理分艙分流機制」、「規劃學員進出動線,並進行公共區域、共用電梯、廁所、休息空間等之清潔消毒」等相關防疫規範外,工作人員及學員未施打疫苗或疫苗第1劑接種未達14天者,首次提供或接受服務前,應提供3天內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且每3-7天定期快篩,與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內相關人員之入校防疫規範一致。 為兼顧防疫要求及市民終身學習權利,順應數位時代潮流,臺北市教育局開放社區大學110年秋季班課程得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全面實施線上、線下併行之多元彈性教學,並補助每所社區大學新臺幣24萬元開設數位學習課程及講師增能研習,實質鼓勵社區大學發展數位學習方案,提供市民多元化學習管道。 臺北市教育局業於110年8月下旬為社區大學工作人員及講師專案造冊接種疫苗,以支持社區大學開課前之防疫整備工作,與社區大學共負推動終身學習之責。另教育局亦持續與社區大學及提供場地予社區大學之協辦學校等單位保持聯繫,掌握各社區大學防疫實務運作情形,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政策公告及新冠肺炎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社區大學防疫措施,致力維護臺北市社區大學及校園全體人員之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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