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110年11月1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調查處偵辦建管處去年辦理室內裝修許可案,被市府開罰6萬元後撤銷乙案,經瞭解市府對同仁品操一向從嚴要求,並秉持「不枉直、不庇縱、不護短」之原則辦理,本案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建管處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偵辦,如有涉及不法之員工,將依法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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