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業務聯絡人:教育局終身科 蔡曉青科長27208889轉6430 教育局終身科 楊家瑋股長27208889轉6423 新聞聯絡人:教育局綜企科 卓育欣研究員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0年11月10日】 【主題:臺北市社區大學、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社區多功能學習中心、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學堂自110年11月12日起放寬人流管制措施及唱歌、舞蹈、運動等課程防疫規定】 【臺北報導】 考量國內疫情趨緩且日漸穩定,臺北市教育局自110年11月12日起放寬社區大學、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社區多功能學習中心、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學堂辦理實體課程之防疫管理措施,鼓勵市民持續投入終身學習。 自110年11月12日起,「樂齡中心」及「樂齡學堂」辦理實體課程,除須遵守原定「教職員工與學員未施打疫苗或疫苗第1劑接種未達14天者,首次提供或接受服務前,應提供3天內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之防疫規定,另放寬「授課講師進行講課時,若能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可不戴口罩(活動開始前及結束後仍須佩戴口罩)」、取消人流管制措施(惟室內人數仍請依教室實際容留人數計算)、放寬人員管理分艙分流機制為「同空間同時段,有其他單位使用者,加強環境清潔消毒」,並有條件開放吹奏、餐飲製作、歌唱、舞蹈、運動課程之防疫管理措施,包含: 吹奏、歌唱、舞蹈、運動課程:進行課程或從事運動時,可以不戴口罩,但於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仍須佩戴口罩,並加強環境消毒。 餐飲製作課程:課程進行中請全程佩戴口罩。 「社區大學」、「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及「社區多功能學習中心」除須遵守原定「教職員工與學員未施打疫苗或疫苗第1劑接種未達14天者,首次提供或接受服務前,應提供3天內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且每3-7日定期快篩」之防疫規定,另放寬「教學人員進行教學時,若能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可不戴口罩(應隨身攜帶口罩,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仍應佩戴口罩)」、取消人流管制措施(惟室內人數仍請依教室實際容留人數計算)、放寬場域管理措施為「工作人員及學員如有飲食需求,應於飲食完畢,儘速戴好口罩」、放寬人員管理分艙分流機制為「同空間同時段,有其他單位使用者,加強環境清潔消毒」,並有條件開放吹奏、餐飲製作、唱歌、舞蹈、運動課程之防疫管理措施,包含: 吹奏、歌唱、舞蹈、運動課程:時間以1堂課為單位,不得連續超過1小時,如安排2堂課以上,需暫停並置換空氣15分鐘。 進行吹奏、歌唱、舞蹈、運動課程時,可以不戴口罩,但於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仍應佩戴口罩,並加強環境消毒。 臺北市教育局歡迎各位市民朋友,配合社區大學、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社區多功能學習中心、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學堂的防疫規定,一同參與臺北市多元化的終身學習課程,實踐「防疫不停學」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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