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下半年進行學校自設廚房及外訂餐盒、食材(半成品)抽驗,共計抽驗73件產品,包含67件餐食、4件豆製品、2件肉類煉製品,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詳如抽驗名冊)。 本次抽驗67件餐食食品來源,分別為46間學校自設廚房(包含39間國小、6間高級中學及1間特殊教育學校)、8家北市盒餐業者、7家外縣市盒餐業者供應北市學校之餐食,檢驗項目為衛生指標菌,結果皆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此外,抽驗4件豆製品,檢驗項目為防腐劑及殺菌劑過氧化氫;抽驗2件肉類煉製品,檢驗項目為保色劑亞硝酸鹽,結果均符合規定。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承辦學校午餐,應確實控管餐食之品質,除了採用當地當季食材、優先採購「三章一Q(CAS有機農產品標章、CAS臺灣優良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認證標章,以及臺灣農產生產溯源QR Code)」等經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可溯源農產品,並於驗收時注意食材新鮮度及來源,且製作烹調過程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另辦理外購午餐之學校,於學童食用前應確實做好盒餐衛生保存措施、防範食物腐敗,以維護學生在校食用餐點之衛生安全。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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