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不少事業單位實施減少工時(俗稱無薪假),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陳信瑜局長提醒,自111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已調漲為25,25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為168元,事業單位與勞工協商實施無薪假時,應妥適協商,並符合法令規定。 陳信瑜局長表示這二年因受COVID-19影響,實施減少工時的事業單位增加頗多,目前國內疫情趨緩,各行各業已陸續復工,但有部分行業(如旅行業等)仍受到部分管制,故持續通報減少工時,提醒111年度欲實施減少工時的事業單位,在與勞工協商時應注意基本工資調漲,勿減損勞工權益,否則即使是經勞資雙方協議的內容,如有牴觸勞動法令,仍屬無效,且一旦違反勞基法第22條工資應全額給付規定,是會被處以2萬至100萬元罰鍰。 陳信瑜局長呼籲企業,減少工時只是因應景氣或疫情的暫行措施,事業單位如已恢復正常營運,務必回復勞工原有勞動條件,以維護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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