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 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鍾德馨科長 0952-770702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陳妍妤股長 0935-555764 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研究員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0年11月25日】 【主題:重申本市各級學校辦理校慶(含體表會、園遊會)應加強規範防疫措施】 【臺北報導】 臺北市教育局已於110年11月2日發布「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總指引中包含辦理校慶(含體表會及園遊會)防疫規範供學校遵循。 經教育局統計,本市約4成學校辦理校慶(含體表會、園遊會)開放家長或校外人士入校。教育局重申本市各級學校辦理校慶(含體表會、園遊會)之防疫規劃應邀集教師會、家長會代表等召開防疫會議進行討論,並綜合考量活動性質、校園師生疫苗施打情形、活動場域空間大小、執行防疫人力等因素評估討論後決議是否開放家長與校外人士入校,相關評估討論與考量因素,請學校透過親師生聯繫及多元管道公告資訊並妥適向家長說明。 如學校經由防疫會議評估討論決議開放非師生之人員入校,前述人員須符合已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14日,疫苗第一劑接種未滿14日或未接種者,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並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手部酒精消毒、全程配戴口罩,倘因拍照需求脫下口罩,亦請於拍照完畢立即戴上口罩,以及檢視入校人員疫苗接種、快篩或PCR檢測證明等防疫措施,學校於活動辦理完竣後進行全面環境清潔消毒,以維護學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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