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女子搭乘友人車輛,途經臺北市保大路檢點,員警盤查之際,先是佯稱沒帶證件,隨後被查證通緝身分,再騙說隨身包包內的安非他命是香灰,仍遭員警識破依法送辦。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二中隊小隊長莊正宏率警員陳建文、古恆城、關鉦育共4人,於110年12月15日11時許,在萬華區環河南路三段287號前執行路檢,發現1部自小客車後座女乘客神色慌張,請她下車配合受檢時不僅佯裝身體不適不方便下車,還謊稱沒帶證件試圖謊報身分,員警遂請她下車後,其同意自行打開包包,員警眼尖馬上在該包包內發現身分證,經查證吳女為臺北地檢所發布之二案毒品通緝,當場宣讀權利後將她實施逮捕。 經對吳女附帶搜索,在其隨身包包內查獲疑似內裝毒品之夾鏈袋,吳女馬上辯稱:「是香灰啦!」員警依專業判斷內為結晶物與香灰之粉末狀不同,當場識破吳女謊言,經現場初驗係為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毛重0.29公克);另在該自小客車中央扶手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毛重0.37公克)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毛重2.11公克)各1包,駕駛謝男見狀自知難逃法網坦承所有,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將二人移請萬華分局偵查隊偵辦。 保安警察大隊負責本市第三層巡邏網,為有效打擊不法,針對治安要點區域加強巡邏、路檢,積極預防及打擊犯罪、並呼籲毒品危害極大,沈淪毒海不僅戕害自己身體健康更會影響家人正常生活,千萬不要因一時好奇而輕易嘗試,而自毀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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