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資源循環管理科 發稿日期:111年1月20日 聯 絡 人:林鈺惠科長 聯絡電話:0912-203-932 臺北市為國際觀光城市,首善之都的公廁環境不僅展現民眾生活品質,也代表城市的門面形象。隨著社會多元化,市民對公廁之軟硬體需求更殷切,為精進北市公廁品質,邁向先進國際城市之列,臺北市環保局擬制訂「臺北市公廁環境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立法規範列管公廁及管理單位,依據市民如廁需求明訂北市公廁的標配設備,全面精進公廁的品質與管理。環保局表示,該自治條例草案即日起預公告至2月16日,歡迎各界至該局官網最新消息下載閱覽、提供建議,作為制訂法規之參考。 環保局表示,臺北市自2001年推動公廁年開始,有效提升本市公廁品質,但不可諱言與美日等先進城市仍有差距,再加上社會進步後,市民及觀光遊客對於公廁品質的要求也更加提高,故環保局擬定本自治條例,明定環保局對北市公廁進行建檔列管稽查,各公廁管理單位應完善公廁設施及確實清潔維護公廁環境衛生;應接受環保局之評鑑分級結果達優等級以上;應全面設置貼心設施、扶手、求助鈴等全齡友善設施,供管理單位做為公廁優化的依循。管制對象計有14類,除公部門外,原列管名冊中已開放供不特定對象使用之便利超商、速食店、百貨公司及加油站等私部門,也一併納入規範,並訂有相關對應之罰則,以強化企業社會責任落實於民眾的友善生活中。草案明訂,公廁若未符合規定設置標配設備,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處管理單位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臺北市於2001年率全國之先推動公廁年政策,靠著市民的認同與期許,不斷持續精進致力於各項管理措施的推動,2015年起推出貼心公廁制度,輔導公廁管理單位提供馬桶坐墊紙或坐墊消毒液,亦獲得好評。依環保署2020年公布各縣市公廁滿意度調查結果,北市已居六都之冠。環保局表示,制訂「臺北市公廁環境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逐步輔導進而要求未來各公私部門皆應依法設置公廁貼心友善設施,將北市公廁管理予以法制化,全面優化如廁品質。 環保局說明,該自治條例草案自即日起預公告30天,民眾與相關單位可上環保局官網的最新消息下載草案閱覽,歡迎各界提供書面意見,作為修訂自治條例的參考。另外,該局也將於預公告期間召開利害關係人公聽會,汲取各界意見。草案後續將送市府法規委員會、市政會議討論通過,在下會期送請市議會審議,經議會三讀通過後,報請行政院核定,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期與各公私部門共同實現優質公廁文化,全面提升北市公廁貼心友善潔淨的服務品質。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