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動保處自108年起透過行政委託的方式,委託民間動物保護團體加入寵物業的稽查工作。經過兩年多的合作,今(111)年將進行契約調整,以完善執行內容,期待未來能持續和有相同理念的團體一起為了捍衛動物福利努力。 動保處於108年開始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3條第2項、第4項及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授權,委託民間動保團體執行寵物寄養、美容業等實地查察工作。前次委託契約已於110年11月到期,經過兩年多的共同努力,動保處已和大部分受託團體培養出合作默契,近期亦積極針對團體回報執行業務時發生的問題檢討並草擬新的合作契約,並於111年1月20日召開會議討論新的契約內容。有關社團法人中華亞洲環境生態護育交流協會今(28)日陳情,提出案件委託費用的計算方式等訴求,動保處將納入評估考量。動保處對於不同的意見,以開放的心態鼓勵團體提出具體建議進行討論。 動保處表示由衷感謝社團法人中華亞洲環境生態護育交流協會、社團法人台灣防止動物虐待協會、財團法人流浪動物之家基金會,以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流浪天使護佑生命協會,在行政委託業務啟動初期即義無反顧、熱血投入,動保處將持續精進合作模式,期待能和積極、熱情的專業團隊攜手合作,一起為建構臺北市成為動物友善城市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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