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下稱停管處)將修正「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下稱收費自治條例)針對公有停車場及路邊停車調整收費自治條例一事,停管處說明,修訂收費自治條例係增加收費級距,透過累進差別費率方式在特殊活動時段(如年貨大街、資訊展或百貨周年慶)對已達最高費率之停車場或路邊停車格,依周邊停車狀況及整體停車情形檢討並以循序漸進方式調整,不會直接調整至最高費率,而常態性停車費率均維持現況不調整,對市民不生影響。 停管處表示,現況收費標準為85年訂定,費率為新臺幣10元至60元,已逾25年未修正,本次修正主要係參考民間費率,並考量減少法規修正頻率,方增加新臺幣80、100、120、150元等4種級距,法規通過後不影響現有停車格費率,目前路邊停車格位超過99%均未達現況收費費率上限,該等格位均將維持現況收費費率,不會因收費自治條例通過而有影響,至於已達收費費率上限之格位,如使用狀況良好且無嚴重排隊情形,亦不會因收費自治條例通過而調漲,民眾無需擔心。 -以下空白- 路邊機車月票線上註冊,電子支付只要300元,臨時停車使用自主開單搭配智慧支付筆筆省5元。 110年1月1日起使用「Pi拍錢包」、「歐付寶」、「街口支付」、「橘子支付」、遠傳「friDay 理財+」、「車麻吉」、「ezPay簡單付」、「台北富邦銀行」、「元大銀行」、「嗶嗶繳」、「LINE Pay Money」、「停車大聲公」、「悠遊付」、「蝦皮購物」、「i cash Pay」、「樂客導航王全3D」、「永豐銀行」、「PChome24h購物」繳納路邊停車費享95折優惠。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