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統計,去(110)年共發生1,637件火災,統計火災起火原因,以爐火烹調居首,占所有火災之40.2%;電氣因素居次,占29.6%。 110年爐火烹調不慎引起火災案件中又以煮菜燒焦最多,占90.9%,常見情形為烹煮人因其他事物離開烹煮現場,且未關閉爐火,食物持續被加熱至燒焦。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呼籲,110年爐火烹調火災雖占起火原因第一位,所幸均未造成人員死傷,民眾平時烹煮食物時,應注意「人離火熄」,離開廚房時應先關閉爐火,並選用具有熄火安全裝置及溫度感知功能之爐具,若遇需長時間燉煮食物,人員無法持續注意烹調狀態時,則可設定定時器提醒,避免因忘記或一時疏忽造成燒焦甚至引起火災。 110年造成死傷火災案件之起火原因,則以電氣因素最多,分析電氣因素火災之起火處所,以廚房、客廳及臥室為前三位。消防局提醒民眾,除了要正確使用各式電器產品之外,亦需定期檢查家中之電線、插座,尤其是廚房、客廳及臥室等頻繁使用電器產品的居室,檢查要領應依「五不一沒有」原則,包括: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折損、插頭「不」潮濕汙損、電源插座「不」常插、電氣旁「不」放置物品,以及「沒有」安全標章的產品勿使用,即可有效預防電氣火災發生。 消防局呼籲大眾,爐火烹調及電氣因素已連續5年為臺北市火災起火原因前二位,進行相關活動或使用相關物品時應更加留意,養成正確用火用電習慣,降低火災發生可能性,共創安全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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