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近日媒體報導華榮市場有販售雞蛋業者未標價及哄抬蛋價之情形,市場處即於今日至現場了解詳情,並要求業者立即於明顯處張貼當日販售之單位價格(例如每台斤OO元),嗣後如有未改善情形,將依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定查處,並得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緩。 後續本處將持續加強現場查察,不定期會同相關單位抽查攤位標價情形,以提升華榮市場友善購物環境及保障消費者權益,並要求自治會加強攤販標價管理,避免個別攤販影響整體華榮市場商譽。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