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於111年3月6日13時10分許,接獲宮廟信徒偕同九旬主委至所報案,稱轄區宮廟欲發放之信徒救濟金40萬元,疑似遭竊,請警方協助了解,警員獲報後立即調閱駐地監視器,並隨同報案人返回現場查看。 主委(21年次)至本所報稱於3月4日19時30分許自本轄宮廟離開,將新臺幣(以下同)40萬元以牛皮紙袋放置於身障電動車前置物籃,返家後將車輛停放於住家一樓大門內,忘記將40萬元救濟金一起帶走,不慎遭竊,懷疑是公寓住宅內熟人所為。蔡員聽聞後不敢大意,仔細紀錄九旬宮廟主委返家行經路線,火速調閱數10支監視器畫面,並與主委交叉比對行經路線及衣物穿著無誤,惟監視器畫面顯示身障電動車置物籃內並無口述之牛皮紙袋,正當案情陷入膠著時,主委表示自己疏忽,願意自己填補40萬元損失,不想造成警方困擾,堅持不報案。員警聽聞後仍秉公處理,並鍥而不捨循線朔源,調閱監視器發現九旬主委於該(4)日19時30分許辦公室鎖門離開時,雙手並未提取任何物品。警方研判救濟金可能還在辦公室某處,遂在主委及信徒陪同下逐一找尋,終於在主委上鎖辦公桌左側抽屜內深處尋獲牛皮紙袋一只,內有40萬元現金。主委心情頓時如坐雲霄飛車,那種失而復得的感受,讓人一輩子都忘不了,並對警方鍥而不捨的精神與表現表示佩服。 大同分局呼籲,騎乘交通運輸工具離開時,應隨時檢查所攜帶之物品,另貴重物品應隨時貼身,避免因一時疏忽而造成遺憾;若有需警方協助護鈔,可致電當地派出所請求協助,大同分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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