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發稿日期:111年3月21日 連 絡 人:廖漢章科長 連絡電話:02-27815696轉3014 為有效保護環境及市民居住安全,山限區及山坡地之建設行為宜朝防災、減災之方向來協助改善居住安全;臺北市山坡地於95年起即不受理申請自劃更新單元,自柯市長上任以來,與議會多次協商並經五次法規委員會討論,於107年修正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第3項,基於兼顧環境容受力及居住需求的前提下,有條件放寬住3「山坡地」(非順向坡之非地質敏感區基地)得都市更新。 市府也相當重視山坡地及住二山限區老舊建物改建需求,本府於110年5月12日及8月17日並已邀集專家學者共召開二次「臺北市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範圍」都市更新專家學者座談會,與會專家一致認同考量住二山限區之建築行為牽涉都市計畫、建築管理、地質狀況、環境容受、坡地管理等層面,建議循危老重建或採整建維護辦理結構強化,不宜全面放寬辦理都市更新。 針對住二山限區改建需求,市府強調目前除依建築相關法規,讓住二山限區以其原建築面積、高度範圍內申請建造,保障其財產權外,老舊建築物短期應先透過加強耐震結構維護居住安全,本府並提供整建維護補助鼓勵民眾申請,以達到兼顧居住安全及維護環境之目的;建築物倘有危險之虞,則可循「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辦理重建,或採個案輔導協助更新重建;本府刻研析協助改建方案,在兼顧環境保育及居民重建需求的前提下,邀集本府都發局、建管處及工務局大地處等相關單位一同檢討住二山限區範圍、環境容受力、居住安全、所有權人權益等議題,針對住二山限區範圍及開發方式等,建立市府協助推動重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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