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制交通事故的發生,更為建立正確的用路觀念,大安分局特別於111年3月25日至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利用學生週會時段,針對高三學生辦理交通安全宣導,透過宣講、有獎徵答及學生提問的方式,生動且活潑地與學生交流,增進學生對交通安全的認知,更輔以相關事故影片教導學生,讓學生感同身受。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1項第6款規定,慢車(自行車)駕駛人,行進間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亦請行人記得,切勿行走於道路時使用手機,保護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大安分局提醒:「在路口等候穿越道路時除遵從號誌及行走行穿線外,不要站立在車道上等候,應站立於人行道內範圍,同時保持警覺,切勿因貪圖一時的方便而任意橫越馬路。」並請用路人謹記「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的精神,讓我們一同維護友善的用路環境。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