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長柯文哲1日主持市府交通會報,他在聽取有關全市機車收費執行成果後表示,關於市府擬推動實施市中心主要道路機車格納入收費,請權責單位交通局研擬採社會成本最低、民眾最能接受的方式執行。 交通局停車管理處在交通會報中報告全市機車收費執行成果及配套措施,繼108年完成第一階段商圈、109-110年第二階段捷運站機車停車格實施收費,市府預計今(111)年推動主要道路機車停車格收費,收費基準為路寬12公尺以上道路,預計格位數約5萬5000格,收費前於現場設置收費牌面,格位增加黃色外框以利識別。 柯文哲在聽取報告後表示,此一政策攸關民眾權益,請交通局先針對採取分區逐步上線,或是採同時上線的方式進行內部討論與研究。政策推動應講求科學,有計畫、有步驟地擬定執行計畫。例如在規劃電動機車占13.5%前在路邊及路外機車停車格可免費停車,就應該在半年前,甚至1年前向市民宣導,以增加民眾換購電動機車的意願。他強調,政治是一種倡議、溝通的過程,政府應該花更多的時間跟民眾宣導,並注重政策執行前的前置作業,政策推動才能更有智慧、更便民。 交通局在交通會報中也報告聯合運輸管理平臺建置成果,此一平臺結合即時監控、資料收集及系統分析,達成資訊跨域整合、資料視覺化、客製化與行動化,可以應用在日常交通道路監控、跨年晚會等專案活動、施工交通、緊急事件處理等,讓交通管理更有效率,柯文哲裁示此平臺先試辦3個月,待期滿後再評估效益並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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