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綜合企劃科 發稿日期:111年4月21日 聯 絡 人:洪明宏科長 聯絡電話:0914-059-053 臺北市環保局今(21)日召開環評委員會審查「濱江水資源再生中心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經府外環評委員充分討論後,該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環保局表示,該案開發單位(臺北市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規劃於中山區大佳里,圓山交流道濱江街旁,松山機場西側,興建設計平均日污水量為16萬噸之污水處理廠。藉以提高北市整體污水處理能量,滿足121年北市污水處理需求。 該案因係為市府衛工處開發案,故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5-1條規定,本府機關委員全數迴避出席會議。衛工處因應環評委員審查建議,承諾加嚴放流水排放標準、於放流口營造濕地,作為魚類洄游避難區域、污水處理設施採地下化密閉式設計,隔絕噪音及異味,並設置異味連續監測設備,如有異常將啟動緊急應變小組。因應該案鄰近松山機場航道,原規劃無法於該計畫屋頂設置太陽能板,依委員會要求擇北市內湖及民生污水廠設置太陽能板,以呼應本市2050淨零排放目標。另請衛工處就該案當地居民對土地取得等關心議題,積極溝通處理。 臺北市環評委員會經綜合考量該案對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經專業判斷,認定無環境影響評估法第8條及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各目情形,環境影響說明書已足以提供審查判斷所需資訊,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環保局說明,後續將依環評法監督開發單位落實各項環評承諾,以維護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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