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吳姓網友於社群網站po文,公布11組IP,聲稱均為北市府IP,且共用IP可能為有組織的網軍行為,然經本局查證,該發文錯誤甚多,11組中僅有117.56.185.20、117.56.185.21、117.56.178.82、117.56.178.80四組為北市府IP。資通議題涉及專業,特說明如下: 中央為加強政府機關藉由網路加速資料交換及流通,以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及擴大便民服務,建立政府網際服務網(GSN),提供中央部會或地方政府等公務機關申請GSN,IP由GSN配發,目前GSN承包廠商為中華電信。 北市府之PUBLIC IP,即為申請國家網際網路服務(GSN)時,由國發會所配發。主要提供北市府員工於公務網段共同使用,亦即所有市府員工連線上網(包含公務WIFI TPG)都可能使用PUBLIC IP。 經本局請國家網際網路服務(GSN)查明,117.56.51.37為其他公部門單位IP;另外,101.9.131.184、101.9.131.125、101.9.99.124,也確認非國發會提供於北市府的IP清單中。 吳姓網友指稱「117.56、117.56.178.、117.56.185.」這三組數字開頭,為北市府IP的說法更明顯為錯誤訊息,國發會僅提供幾組完整IP給北市府使用,並非提供一整個網段。 公務機關共用IP,是很普遍的網路架構模式,是為解決全球IPv4位址耗竭產生的方案,所以無論公務機關、家用網路,都可能出現多名使用者,使用同一組外部IP的現象。 近期許多網友與民眾在不實資訊誤導下,要求北市府公開所有公用IP,然IP為駭客情蒐項目之一,基於資安防護考量,提供清單將有利駭客進行情蒐作業(Reconnaissance),IP也非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二章政府應主動公開之資訊。 網路為社會資源,共用IP為中央地方避免資訊枯竭之一致做法,應聚焦於網路發文是否涉及不實不法,任何網路上有危害公共利益之言論,應報請檢警調查,而非由網站經營者、網民擴大指摘,恣意指涉進行公審,輕者傷害公共利益,更甚者助長網路謠言侵蝕言論自由與法治發展。 本府對於各機關(構)之網路使用,訂定「臺北市政府員工使用資通訊裝置應注意事項」,對於員工使用公務網路不得從事非公務行為均有規定,若違反規定且查證屬實,會依規定論處。 公務機關共用IP常見且合理、合法使用,過度渲染、散播錯誤資訊恐助長網路謠言,更無助釐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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