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10年全年臺北市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件數計9件、9人死亡,分別較109年減少9件及5人;同年臺北市事業單位勞動條件檢查計0.2萬次,安全衛生檢查計2.5萬次,均較109年增加。 為防止職業災害,政府制定職業安全衛生法,明定雇主應辦事項及違法罰責等事項,以保障工作者之安全及健康。依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統計,110年全年臺北市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件數計9件、死亡人數計9人,較109年分別減少9件(-50.0%)及5人(-35.7%),其中以營造業發生件數及死亡人數最多,分別為6件及6人,惟均較109年減少。又為協助雇主落實勞動法令之規範,臺北市政府落實勞動檢查,不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而打折,110年全年臺北市事業單位勞動條件檢查計1,964次、安全衛生檢查計2.5萬次,分別較109年增加328次(20.1%)及1,449次(6.2%),另安全衛生議題漸受重視,其110年檢查次數較103年增加6,417次(34.8%)。 另為提升職場安全意識,臺北市政府與臺北市各相關協(學)會、工(公)會等建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夥伴關係,共同辦理相關訓練事宜,110年全年經核准辦理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計1,127班次、4.2萬人次結訓,因受COVID-19疫情影響,致分別較109年減少227班次(-16.8%)及1.0萬人次(-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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