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於111年6月1日正式施行迄今,內湖分局分別於6月5日、7日及10日受理3件公司內不同職員遭同一離職同事跟蹤騷擾之案件,不只以投遞卡片、毛髮至被害人家中信箱,更於公司女廁放置保險套及於被害人高跟鞋內放置保險套等行為騷擾,符合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1項第6款之騷擾行為樣態,鑒於受害人數眾多,內湖分局接獲報案後即積極調閱監視影像確認犯嫌身分,並於昨(10)日晚間通知犯嫌到案,犯嫌對於犯行坦承不諱,當場開立書面告誡加強約制,並對其所涉犯罪行為積極蒐證,後續將依違反跟蹤騷擾罪函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內湖分局提醒民眾勿因一時衝動、私慾,心存僥倖而以身試法,並呼籲遭受跟蹤騷擾行為時,不應隱忍,勇敢報案,可多利用「北市警政」APP,按「求救鈴」發警報聲嚇阻行為人,或用「跑馬燈」功能請周邊民眾報案,本分局持續強化執行跟蹤騷擾防制工作,保障市民人身安全,且隱私不受侵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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