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6月1日施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6月1日起至6月19日止計受理43件跟蹤騷擾案件,開出23件書面告誡,受理過程中被害人對於跟騷報案過程多有疑問,該局提出以下建議事項,提供民眾遇到跟騷時,報案時應該注意什麼: 一、明確告知自身安全狀況:如果自己或家人人身安全有立即危害,或其他急迫情況,報案時務必告知警方,以利警方提供適當協助或尋求網絡資源協力處置。 二、證據整理:跟蹤騷擾行為多係持續、反覆地發生,民眾可先行將證據以「時間排序」做整理,減少報案處理時間,並以施行日(111年6月1日)以後或跨越施行日前後的跟蹤擾行為,才有跟騷法的適用。 三、不要激怒相對人:在報案前、後都避免與相對人正面衝突或以言語、文字激怒相對人,避免引發對方更激烈的行為。 四、確實收好安全提醒:報案後警方將交付被害人安全提醒,內容記載自我保護、證據蒐集、尋求協助管道等事項,請務必詳讀,以應各項突發狀況。 多點溝通就少點誤會,除員警提供之提醒及資訊外,如有其他需求或疑問亦可主動告知,以利提供幫助、協助釋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將持續強化跟蹤騷擾防制工作,保障市民安全、友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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