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一名男子昨(19)日20時於家中飲酒至22時結束,今晨5時起床後自認已酒醒,隨即騎乘機車出門上班,行經臺北市八德路4段、光復北路口停等紅燈時,因面色潮紅遭松山警分局東社所員警攔查,經詢問後男子向警方坦承昨晚於住家飲用啤酒數罐,經酒精濃度吹氣測試後,酒測值0.34Mg/L超標,警方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現行犯上銬逮捕。 統計今(111)年1月至5月松山分局取締酒後駕車90件,分析取締時段以20-22時占23%最高、06-08時占17%次之,宿醉酒駕占比居高,因喝酒隔日之宿醉同樣會影響駕車時的判斷力與反應力,而解決宿醉最好的方法就是充分喝水及休息。 近期北部疫情趨緩,民眾作息逐漸恢復正常,松山分局再次呼籲民眾,酒駕違規處罰甚鉅,民眾切勿以身試法,除酒後以「指定駕駛」、「酒後代駕預約」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方式安全返家,更要留意喝酒隔日之宿醉,一定要有充分的休息時間,完全代謝體內酒精後,才可以開車或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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