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水質病媒管制科 發稿日期:111年6月29日 聯 絡 人:陳建良科長 聯絡電話:0912-334-366 暑假期間是青少年誤觸施用違禁品的高峰期,近年因警方在夜店、旅館等場所常發現有青少年不當吸食笑氣助興情況。對此,環保署已於109年10月30日公告將笑氣(氧化亞氮,N2O)納為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加強管制,違法吸食持有者,可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統計109年11月迄今臺北市已查獲違規使用笑氣案件20件,共裁罰30人。臺北市將於暑假期間加強夜店、KTV聯合稽查取締,遏止違法吸食情形。 因為笑氣取得價格相對便宜,又可以供多數人使用,並被誤以為不會傷害身體,所以近來違法吸食在青少年之間開始泛濫。臺北市環保局說明,吸食笑氣會影響活性維生素B12的生成,進而影響血液及神經系統功能,造成耳鳴、心智混亂、感覺異常,甚至出現肢體麻痺、尿失禁、腹痛、便秘等脊椎受損症狀,以及出現幻覺、失憶、憂鬱等精神問題,更嚴重者還可能因為缺氧昏迷成為植物人或致死亡。 環保局表示,笑氣具輕微麻醉作用,能刺激人的神經產生興奮作用,長期使用會影響神經系統,近年有多起民眾因吸食笑氣造成癱瘓甚至死亡憾事,但笑氣並未列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管制,過去警方發現吸食者,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處以3天拘留或18,000元罰鍰,無法有效嚇阻。環保署在109年10月30日公告納管列關注化學物質後,違法吸食持有者,可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統計109年11月迄今臺北市已查獲違規使用笑氣案件20件,共裁罰30人。 臺北市政府已於109年11月13日訂定「臺北市政府防制營業場所一氧化二氮不當使用要點」,環保局將持續會同警察局、衛生局、商業處、產業局、觀傳局及教育局展開聯合稽查行動,並於暑假期間針對夜店、KTV等營業場所加強取締執法,保護青少年朋友健康。該局亦呼籲青少年朋友勿購買笑氣吸食,以免造成終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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