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據酒駕新法規定,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今日於交通局官網公告111年第5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 酒駕新法已於111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除了現行的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道安講習等處分,並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 臺北市111年第5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計有3名分別如下: 邱君前次酒駕於109年6月19日駕駛機車在新北市板橋區大仁街遭攔停,復於111年4月8日駕駛機車在西園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38)。 陳君前次酒駕於110年8月24日駕駛機車在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遭攔停,復於111年4月4日駕駛機車在承德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45)。 林君係第3次酒駕拒測,第1次於108年8月3日在基隆路酒駕拒測(罰18萬),第2次於109年6月9日在松智路酒駕拒測(罰36萬),第3次於111年4月28日在基隆路酒駕拒測(罰54萬),酒駕拒測除吊銷駕照及參加道安講習外,第1次酒駕拒測罰鍰部分處18萬,再犯者依前次罰鍰加18萬,林君3次酒駕拒測累計罰鍰已達108萬,第1次罰鍰18萬及第2次罰鍰36萬業已繳納結清。 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公告內容係依中央規定,裁決確定後即公布汽機車駕駛人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等相關資訊。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民眾如對前揭事項有任何疑問,可至裁決所網站查詢(https://www.judge.gov.taipei/),或電洽裁決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以下空白- 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