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暑假期間為青少年利用深夜集結危險駕車之高峰期,為有效遏止事故的發生,內湖分局於111年7月1日起即規劃組合警力,針對轄內堤頂大道、南京東路六段、康寧路三段、民權東路六段、環山路等違規熱點,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危險駕車、無照駕駛及改裝車輛等違規行為。近期已取締酒後駕車9件、無照駕駛43件、車速超過規定最高速度60公里以上1件、改裝車輛5件,除持續搭配運用移動式測速照相機執行機動取締外,更結合環保單位執行「靜城專案」,打擊噪音車輛,以維居民寧靜的仲夏夜。 年輕族群對於安全駕駛觀念相對薄弱,車輛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亦嚴重干擾社區安寧。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第40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可處新臺幣1,200以上2,400以下罰鍰;如有蛇行競速等危險駕車行為,可能觸犯同條例第43條,最重可處新臺幣9萬元以下罰鍰、當場禁止駕駛並吊銷駕駛執照,嚴重行為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內湖分局呼籲,青少年朋友駕駛交通工具除應遵守交通規則外,切勿有無照駕駛、超速、危險駕駛等行為,不只保障自己及他人的用路安全,也是對家人及親友最好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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