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處表示,原「臺北市建築物有效日照檢討辦法」已於109年11月6日發布實施至今,因遭遇路線型商業區新建案件依現行日照相關法規設計,會造成新建建築物型態扁長、空間規劃配置困難及單跨不耐側向地震力之不安全結構設計,或造成新建建築物出現多棟配置之不合理,致使商業行為不連續,有違原都市計畫劃定之路線型商業區發展特色之原意。 為兼顧原北側住宅區基地日照及商業區開發權益,並保障新建建築物居住結構安全,且維持本市連續帶狀式路線型商業區發展特色,本次主要修正「臺北市建築物有效日照檢討辦法」第4條條文,將鄰接路線型商業區寬度得合併計算納入退縮距離,全案經111年6月9日法規委員會審議通過、111年6月15日市政會議通過、111年7月12日通過內政部核定,將於111年7月15日發布實施。預計未來北側鄰接住宅區之路線型商業區案件類型均可受惠,更有助於都更及危老加速重建。 建管處指出,積極推動老屋更新是臺北市政府首要工作,而相關危老推動成績,截至111年7月14日計有906件危老申請案,685件危老核准案領先全國,尤其危老與都更建照核准案更占本市建照68.98%,未來對於臺北市老屋更新相關政策,亦會持續努力不懈的往前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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