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勞動局為幫助非自願失業勞工子女安心就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自今天開始受理,只要符合申請資格,都可以在9月30日前提出。臺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只要設籍北市且於111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只要與其配偶11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合計在148萬元以下,子女就讀國內的高中職或大專院校,未領有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或是就學費用補助,都可提出申請。 陳信瑜提到,只要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其子女就讀公立高中職每名補助5,000元、私立高中職每名1萬2,000元、公立大專院校每名1萬3,600元,私立大專院校補助最高,達2萬6,000元。 勞動局進一步說明,申請至今年9月30日截止後,就會跟其他機關的相關補助,進行有無重複申請比對與審核,合格就會撥款。分析去年度申請件數265件中,有91件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多為重複請領同性質補助,或申請人失業超過6個月,請申請人多加留意。 勞動局補充,申請文件可至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下載書表並提出線上申請(路徑﹕市民服務大平臺﹥首頁﹥依機關分類﹥勞動局﹥04、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或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在9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科收」。紙本申請書可以至本市各區公所、本市第二行政中心(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6、7樓)及市府服務櫃檯,以及本市各就業服務站索取,或至北市勞動局網站(業務服務/勞動教育文化/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下載,填寫後連同相關文件掛號郵寄。若有相關疑問,請洽市民熱線1999分機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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