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北市府主導之「臺北市萬華區福星段四小段371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案」(位於峨眉街與康定路口),都更後1樓至3樓作西門消防分隊,係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專業評估所設置,以維護西門地區救災安全;歷經更新地區劃定、都更說明會、公聽會、聽證會等程序,各階段公開閱覽之計畫書圖均已明確記載設置消防分隊使用空間相關規劃,並提供當地居民及利害關係人表達意見管道,本都更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業經北市府依法審議且核定在案。 財政局進一步表示,本基地原址即設有義消分隊,自98年啟動規劃都更至110年更新計畫核定,本基地設置消防分隊之計畫未變更,係消防局以專業評估西門地區多為住辦混合大樓,救災救護勤務需求量大,又萬華區僅龍山、雙園分隊執行救災勤務,康定路與環河南路一帶為萬華區救災盲點,故本基地都更後1樓至3樓設置西門消防分隊,其都更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業經依法定程序核定,宜依計畫執行,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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