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名男子日前於19時許與友人至市民大道4段餐酒館飲酒至翌日2時許結束,短暫休息後自認已酒醒,隨即騎乘機車返家,行經復興北路203號前,因駕車左右搖晃,經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員警予以攔查,男子向警方坦承前晚與友人餐敘,並飲用幾瓶啤酒(約400C.C.),再經酒精濃度吹氣測試後,酒測值0.38Mg/L超標,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統計今(111)年1月至8月松山分局取締酒後駕車155件,分析取締時段以20-22時占26%最高、00-02時占19%次之,聚餐飲宴後酒駕占比居高,松山分局除持續針對轄內易酒駕肇事熱區(時),規劃勤務加強執法取締外,另再次呼籲市民朋友,酒駕違規處罰甚鉅,民眾切勿以身試法,除酒後以「指定駕駛」、「酒後代駕預約」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方式安全返家,更要留意酒後一定要有充分的休息時間,完全代謝體內酒精後,才可以開車或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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