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依水利處判斷水情趨緩,原停放於士林區道路紅黃線等法定禁止停車處所車輛,需於明(24)日上午7點前駛離。 違反規定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予以拖吊移置並處以罰鍰,同時停車格恢復收費。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依水利處判斷水情趨緩,原停放於士林區道路紅黃線等法定禁止停車處所車輛,需於明(24)日上午7點前駛離。
違反規定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予以拖吊移置並處以罰鍰,同時停車格恢復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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