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黑人要想爭取平權,首先必須獲得投票的平等權,然而1964年通過的《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並未達到此一目的。1964年秋天,美國第三十六任總統詹森下令開始進行《投票權法案》(Voting Rights Act),並要求國會在隔年1月提出實施辦法,但國會予以拖延。 於是1965年3月,阿拉巴馬州的塞爾馬鎮(Selma)發生了黑人的遊行示威活動,並引發員警攻擊民眾的事件。此一事件在電視媒體上公開播放,立刻掀起全美的反彈,在四十八小時內,美國有八十幾座城市舉行了示威抗議,數以千計的宗教和民權領袖飛往塞爾馬鎮,其中包括美國黑人人權運動的精神領袖馬丁・路德・金恩。 就在這樣的危機之中,詹森總統在電視轉播的參眾兩院聯席會議中,面對全美民眾和參議員、眾議員發表了這場極獲佳評的演說。這場演講撼動人心,深具說服力,並且示範了總統帶領人民走向民主與道德的典範。最後,在同年的8月5日,國會通過了《投票權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