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環南市場攤商於4月18日陳情指稱環南市場電費收取與電錶異常、自治會帳務未公布、未召開攤商大會等疑義。針對疑義內容,臺北市市場處說明如下: 針對電費收取部分,環南市場自遷入中繼市場後,即取消每攤每月800元之定額管理費,改將管理費併入流動電費中計收。自治會依照契約容量基本費、公共電費總額、各攤商攤位內用電度數等資料,計算各攤商應繳之電費及管理費。該等費用繳納台電電費之剩餘,併入自治會帳戶作為管理費使用。 針對電錶異常部分,市場處表示,相關異常狀況出現於111年5-6月間,其成因係攤位內之智慧型電錶與計費電腦間之傳輸系統斷訊,導致111年5月份各攤實際使用度數低於計費電腦登錄度數,經修復正常後,5月未計收之度數併入6月份計算追補,而造成6月用電度數較多而有電費較多之情事。為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目前環南市場攤位內用電度數,係採物管公司人工抄錶及智慧電錶遠端連線雙軌核實確認,以確保攤商每月電費度數及數據之正確性。 針對自治會帳務未公布部分,經查環南市場自治會之召開代表會會議之紀錄及財務報表均於市場自治會公佈欄公布,發送予17名代表、並送市場處備查。市場處原則尊重各市場自治會之運作、收取費用之額度,但均要求相關帳務應確實公佈、公開透明。針對未召開攤商大會部分,據瞭解環南市場考量疫情等因素未召開攤商大會,現因各項防疫措施均已逐漸放寬,自治會預定於112年4月28日召開之代表會會議提案討論攤商大會召開事宜。 市場處表示,感謝攤商及社會大眾對於公有傳統零售市場自治會運作方式的關心,市場處為主管機關,除尊重各市場自治會因攤位規模、硬體設施、市場性質之差異而建立不同的管理運作模式,亦站在監督的立場,要求各市場自治會之運作,應符合攤商共識、並做到公開透明,以降低外界疑慮。
有關環南市場攤商於4月18日陳情指稱環南市場電費收取與電錶異常、自治會帳務未公布、未召開攤商大會等疑義。針對疑義內容,臺北市市場處說明如下:
針對電費收取部分,環南市場自遷入中繼市場後,即取消每攤每月800元之定額管理費,改將管理費併入流動電費中計收。自治會依照契約容量基本費、公共電費總額、各攤商攤位內用電度數等資料,計算各攤商應繳之電費及管理費。該等費用繳納台電電費之剩餘,併入自治會帳戶作為管理費使用。
針對電錶異常部分,市場處表示,相關異常狀況出現於111年5-6月間,其成因係攤位內之智慧型電錶與計費電腦間之傳輸系統斷訊,導致111年5月份各攤實際使用度數低於計費電腦登錄度數,經修復正常後,5月未計收之度數併入6月份計算追補,而造成6月用電度數較多而有電費較多之情事。為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目前環南市場攤位內用電度數,係採物管公司人工抄錶及智慧電錶遠端連線雙軌核實確認,以確保攤商每月電費度數及數據之正確性。
針對自治會帳務未公布部分,經查環南市場自治會之召開代表會會議之紀錄及財務報表均於市場自治會公佈欄公布,發送予17名代表、並送市場處備查。市場處原則尊重各市場自治會之運作、收取費用之額度,但均要求相關帳務應確實公佈、公開透明。針對未召開攤商大會部分,據瞭解環南市場考量疫情等因素未召開攤商大會,現因各項防疫措施均已逐漸放寬,自治會預定於112年4月28日召開之代表會會議提案討論攤商大會召開事宜。
市場處表示,感謝攤商及社會大眾對於公有傳統零售市場自治會運作方式的關心,市場處為主管機關,除尊重各市場自治會因攤位規模、硬體設施、市場性質之差異而建立不同的管理運作模式,亦站在監督的立場,要求各市場自治會之運作,應符合攤商共識、並做到公開透明,以降低外界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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