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體報導「樁腳性騷擾!……北市警:移請社會局裁處」,其中報載內容:「警方表示,96年5月8日,被害女子向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報案,……」;本分局特此說明,本案本分局迄今未曾就案件內容公開說明,有關報導資料來源是否為本分局員警違反規定所為,刻正調查中,造成各界困擾,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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