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6月5日接獲媒體報導本市知名牛肉麵店衛生疑慮一事,為維護消費者食品衛生安全,於112年6月5日及6日於該業者事發分店及總店查核,查核結果該分店未投保產品責任險,總店部分未依規定標示牛肉及豬肉原料原產地資訊及使用基因改造食品未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字樣,已分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及25條規定,臺北市衛生局依同法第47條規範已分裁罰分店及總店各新臺幣3萬元罰鍰。 現場衛生查核結果,該分店已暫停營業,惟依據媒體提供之影片,該分店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規範準則,臺北市衛生局已命業者改正不得再有類似行為,並列管該業者於其復業後不定期進行稽查,若再查有相同情事,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總店部分現場查有部分衛生缺失、未更新食品業者登錄資訊及食材供應商來源資料不完整,已開立限期改正單,若屆期複查未改善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及第48條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餐飲業者具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者,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範,投保產品責任險,以確保自身及消費者權益,民眾如想知道更多食安資訊,或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6,亦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6月5日接獲媒體報導本市知名牛肉麵店衛生疑慮一事,為維護消費者食品衛生安全,於112年6月5日及6日於該業者事發分店及總店查核,查核結果該分店未投保產品責任險,總店部分未依規定標示牛肉及豬肉原料原產地資訊及使用基因改造食品未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字樣,已分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及25條規定,臺北市衛生局依同法第47條規範已分裁罰分店及總店各新臺幣3萬元罰鍰。
現場衛生查核結果,該分店已暫停營業,惟依據媒體提供之影片,該分店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規範準則,臺北市衛生局已命業者改正不得再有類似行為,並列管該業者於其復業後不定期進行稽查,若再查有相同情事,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總店部分現場查有部分衛生缺失、未更新食品業者登錄資訊及食材供應商來源資料不完整,已開立限期改正單,若屆期複查未改善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及第48條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餐飲業者具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者,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範,投保產品責任險,以確保自身及消費者權益,民眾如想知道更多食安資訊,或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6,亦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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