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回應新聞稿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北區業務連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衛生保健科 林奎宇科長 0922-439937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督學 0930-936532【發稿日期:112年7月13日】 【主題:校園性別平等事件零容忍,學校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倘屬實嚴重終身不得聘用】【臺北報導】 針對新聞媒體報導本市某國中溜冰教練疑有性平事件,該校於7月9日接獲家長通報旋進行校安通報及社政通報,並將於7月14日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辦理,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督導學校務必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等規定審理本案,該名教練於該校已無教學工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持續提醒及要求學校務必落實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提高校內教職員、運動教練及學生對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性別平等及身體自主等意識。教育局再次重申:1. 杜絕不適任教育人員入校園:學校於任用或進用專、兼職人員前務必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執行查閱,先行至各教育領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查詢所欲進用人員有無不得進用之情事,進(運)用後亦應與運動教練簽訂契約,定時至查詢系統查詢及更新外聘教練資訊,善盡管理之責。2. 落實學校性平教育課程:要求本市各級學校強化教職員工及學生性別平等教育及對性侵害、性霸凌及性騷擾之法律認知,尊重及捍衛自己與他人的身體自主權;請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及教學成果公開在學校網站性別平等教育專區,並於性別平等教育專區公告提供學生通報管道,讓學生能安心即時反映相關案件。臺北市教育局對於校園性平事件零容忍,若師生性平事件確認,嚴重將依教師法第14條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用,並登錄於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教育局亦將持續督導學校依性平案件處理流程儘速完成調查,秉持公正依調查結果處置。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回應新聞稿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北區
業務連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衛生保健科 林奎宇科長 0922-439937
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督學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2年7月13日】
【主題:校園性別平等事件零容忍,學校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倘屬實嚴重終身不得聘用】
【臺北報導】
針對新聞媒體報導本市某國中溜冰教練疑有性平事件,該校於7月9日接獲家長通報旋進行校安通報及社政通報,並將於7月14日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辦理,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督導學校務必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等規定審理本案,該名教練於該校已無教學工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持續提醒及要求學校務必落實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提高校內教職員、運動教練及學生對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性別平等及身體自主等意識。教育局再次重申:
臺北市教育局對於校園性平事件零容忍,若師生性平事件確認,嚴重將依教師法第14條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用,並登錄於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教育局亦將持續督導學校依性平案件處理流程儘速完成調查,秉持公正依調查結果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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