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員警執行巡邏時,見一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未繫安全帶遂上前攔查,惟車內兩名男子皆藉故推諉不說出自己的真實身分,經員警細心查證發現一車兩人皆為通緝犯,全案詢後依規定移送歸案。 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於本(7)月1日凌晨05時許執行巡邏勤務巡經長安東路一段53巷口時,發現一自小客車駕駛違規未繫安全帶遂將其攔停製單舉發,車內共兩名男子駕駛周男對於自己之身分資料支吾其詞無法完整供述,副駕駛座陳男謊報身分當場遭警識破,因兩人形跡相當可疑,員警立即呼叫支援將兩人依規定帶返勤務處所查證身分,經查兩人皆為通緝犯,為隱藏身分刻意不報及匿報身分,誤以為可以瞞天過海,警方詢後將兩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通緝案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及臺南地方檢察署歸案。 中山分局呼籲,民眾如因案遭受起訴、判刑,需留意後續相關司法文書,應依期限內到案,以免成為通緝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違法者切勿心存僥倖,警方對於治安工作絕不鬆懈,持續查緝犯罪以維護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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