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外界報導本局同仁受評選委員曾介宏性騷擾一案,本局於111年12月21日接獲同仁提出性騷擾申訴案後,隨即自111年12月27日至112年2月17日,分別邀集臺北市性別人才資料庫中府外專家學者擔任委員,召開2次訪談調查會議,以及2次本局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並於2月17日作成決議,性騷擾事件成立,且於3月2日函知申訴人及被申訴人,同時副知被申訴人服務機關。 後續因被申訴人於112年3月7日提出申復,本局於受理申復後,自112年3月17日至6月7日由府外專家學者擔任委員,召開1次申復審議會議,以及3次本局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後,維持原申訴決議,並於6月13日函送申訴人及申復人,並副知申復人服務機關。 文化局表示,全案處理過程皆依規定進行,自本案性騷擾事件成立後,文化局不曾、未來亦不會再聘任該曾姓評選委員擔任本局任何評審及評選工作,並將相關調查處理結果副知被申訴人服務機關,以為後續處理。文化局亦於接獲同仁申訴後立即由主管進行關懷了解,並提供市府員工協談服務等協助管道,同時舉辦性騷擾防治課程及相關宣導,持續強化宣導性騷擾防治及身體自主權概念,並再次重申北市府及文化局對性騷擾零容忍之決心。
有關外界報導本局同仁受評選委員曾介宏性騷擾一案,本局於111年12月21日接獲同仁提出性騷擾申訴案後,隨即自111年12月27日至112年2月17日,分別邀集臺北市性別人才資料庫中府外專家學者擔任委員,召開2次訪談調查會議,以及2次本局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並於2月17日作成決議,性騷擾事件成立,且於3月2日函知申訴人及被申訴人,同時副知被申訴人服務機關。
後續因被申訴人於112年3月7日提出申復,本局於受理申復後,自112年3月17日至6月7日由府外專家學者擔任委員,召開1次申復審議會議,以及3次本局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後,維持原申訴決議,並於6月13日函送申訴人及申復人,並副知申復人服務機關。
文化局表示,全案處理過程皆依規定進行,自本案性騷擾事件成立後,文化局不曾、未來亦不會再聘任該曾姓評選委員擔任本局任何評審及評選工作,並將相關調查處理結果副知被申訴人服務機關,以為後續處理。文化局亦於接獲同仁申訴後立即由主管進行關懷了解,並提供市府員工協談服務等協助管道,同時舉辦性騷擾防治課程及相關宣導,持續強化宣導性騷擾防治及身體自主權概念,並再次重申北市府及文化局對性騷擾零容忍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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